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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近日国家广电总局电影局在一征求意见稿中规定:“会员价、团购价等优惠票价不低于影院挂牌价的70%”。这算不算公权力强行干预市场价格呢?我说,人家经营者自己都不急,你广电总局瞎操什么心啊!电影不是民生领域,应属于市场调节价。而且,就算要管,也该是物价部门去管,您老还是好好审查电影去吧!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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